关于做好2022年度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通知
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我校学生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最大程度落实我校学生医疗保障问题,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和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扬州市医疗保障局、扬州市财政局等4家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和筹资缴费工作的通知》(扬医保〔2021〕7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保对象
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持外国国籍的除外)
(备注:请各学院留意因学籍变动目前在籍不在校的学生应通知到本人)
相关政策说明
1.缴费标准:2022年度缴费金额为260元/人/年。
2.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及符合规定的其他医疗救助对象,经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身份认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给予全额资助。外省市符合条件的学生不享受本市相关资助待遇。
3.凡上述享受政府资助待遇的学生,须在身份认定地参保,如在学校参保需全额缴纳保费。
4.已在生源地或社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不能重复参保,按照学籍地优先,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
5.未在学校参保的学生需提供所在生源地或者社区参保的证明材料。
6.保障时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三、参保程序
1.各级学生由学院组织办理参保信息采集手续,学校将代为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个人缴费部分代征工作。请各学院布置相关班级按照要求填写《扬州市职业大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学生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1),各班级信息核实准确后上报学院,由学院进行汇总审核后于10月29日发送至492535331@qq.com,表格及邮件标题均命名为:XX学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增登记表。
2.不在学校参加医保的同学,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班主任签字的《班级医保参保知情书》(详见附件2)、《扬州市职业大学未参保学生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3)、本人签字的《不参保承诺书》(详见附件4)及已参保证明材料。《班级医保参保知情书》和已参保证明材料上交至学院留存。《不参保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学生本人保管,一份上交至所在学院留存。不参保学生名单由学院核实汇总后按照《扬州市职业大学未参保学生信息登记表》填写。
四、注意事项
《关于加强和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同时,相较以普通居民身份在户籍地参保,在学籍地通过学校参保可享受在校大学生缴费标准优惠,其享受待遇和普通城乡居民一致。
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惠及个人、家庭和社会的民心工程,对保障参保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减轻生病大学生家庭经济负担、营造健康平安校园环境、推动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学校建议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应积极在校参保。
电子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