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21年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0   浏览次数:1353

关于进行2021年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首次贷款预申请审核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宣传

各学院要通过讲座、贷款指导会等形式组织预贷款学生学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办理及付息还贷办法》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说明》,使学生了解生源地贷款的申请、办理和还贷办法。要详细讲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突出宣传助学贷款的“信用担保”特征,结合诚信教育,让学生及其家长了解维护良好个人信用的重要性。

 二、申请审核办法

1、贷款对象与金额

贷款对象为非毕业班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并经评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江苏省以外生源的学生生源所在地已经开展开发银行办理的生源地贷款的省份也可以申请贷款用于交纳学费与住宿费,贷款金额为千元的整数倍,贷款最高金额不大于学费与住宿费之和,其上限为8000。申请学年统一填写20212022学年。

 今年仍然实施“应贷尽贷”原则,各学院可以根据学生困难情况进行审核。要杜绝“想贷就贷”,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予申请,确保国家资助政策精准实施。

2、申请审核办法

(1)在国家开发银行续贷:学生直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提交续贷申请。

2)江苏省内学生首次贷款:

学生填写纸质《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学院审核后将贷款学生信息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系统,学校审核通过后,学院在省资助系统打印贷款申请表,申请表由学校盖章、学生签字后发给学生,学生暑假期间回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信息录入说明:

 ①为便于贷后管理,学生的手机号、邮箱、qq号以及共同借款人的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等联系方式也为必填项,要求正确录入。

 ②班级名称统一按照学校教务处设置的简称录入。

 ③“代理机构”、“代理结算网点”、“用户名”不需录入。

 请各学院认真核对录入的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学制等信息。

 省资助中心系统录入截止时间:2021618日。

 (3)江苏省以外生源地学生办理国家开发银行首次贷款或者农商银行贷款:

学生填写贷款证明,到学生处盖章,学生暑假期间回到生源地资助中心申请办理。

 三、办理贷款手续

1.签订贷款协议:申请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凭贷款申请表、贷款证明、贷款回执、学生证、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户口本于暑假期间到生源地县(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2.进行支付宝认证操作: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时,国家开发银行相关系统会自动生成专用支付宝账户,并将账号打印在合同上。该支付宝账户通常将于3天内开通,请于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并进行支付宝账户认证,认证通过后即可正常使用。

3.办理贷款确认手续:9月开学后,贷款学生将生源地县市资助中心出具的贷款回执送交学院,由各学院统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进行贷款确认操作。

 四、贷款发放

 经各级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审核后,开发银行将贷款金额划拨学校,由学校统一发放。

 五、贷后管理

 各学院要将资助育人工作融入助学贷款工作全过程,开展诚信教育和防止金融诈骗教育,组织学生学习与贷款、还款相关的金融知识,同时让学生知晓还款救助申请渠道,减轻特困家庭学生的还款负担。



附件1、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附件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及付息还贷办法

附件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说明

附件4、外省籍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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