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发布时间:2021-05-21   浏览次数:1686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院实验室的安全管理,防止实验室里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我院实验室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拟进入实验室内学习、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拟进入实验室的教职员工,其他各类聘用人员及在读学生、访客等。

第三条 结合电子工程学院学科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细则,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第四条 实验室安全准入的主要目的是增长实验室安全知识、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实验室安全准入应至少包括三个阶段:

1.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事故讲解: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知识和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

2.通过“实验室安全教育及考试系统”的网上学习页面,完成安全知识、安全制度的自主学习。

3.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及考试系统”的考试,并获得合格成绩。可以进行多次考试,以最高得分计成绩。

第五条 新入职的教工应在人事处安排的新员工培训阶段接受有关实验室安全教育,此外,教职工入职后还应定期参加学院或者所在系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培训。

第六条 新生必须完成实验室安全准入的学习和考试,方能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完成实验室准入学习和考试后,打印成绩表,经本人、导师签字后,上交实验室和学院留档备查。

第七条 外来人员和临时人员由实验室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安全教育、学习和考试,具体形式由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确定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本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实施由分管实验室的副院长直接负责,具体包括:

1.主讲实验室安全培训;

2.制定考试计划,确保考试通过率;

3.督促学院相关教师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不允许无准入资格的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第九条 实验中心负责全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运行,具体包括:

1.组织教职工、学生进行线上学习;

2.收集和整理安全考试题目及各类安全教育资料,不断完善准入制度;

3.监督、检查各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实施情况。

第十条 本制度由电子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